全市糧食收購企業(yè)、糧食經紀人和廣大售糧農戶:
2025年,夏糧收購即將開始。為切實維護全市糧食收購市場秩序,保護售糧農民利益,按照國家、省、市有關政策法規(guī)要求,就防止拖欠農民售糧款相關事項提醒如下:
一、糧食收購企業(yè)要嚴格執(zhí)行國家收購政策,不得損害農民利益;要及時支付售糧款,不得拖欠“打白條”,不得賒欠糧款,不得承諾延期高息高價支付糧款。
二、糧食經紀人要嚴格遵守國家糧食收購法規(guī)政策,明碼標價,按質論價,公平交易,不壓級壓價,不缺斤少兩,及時向售糧農戶出具收購憑據,不得開展“非法集資”,不得損害售糧農民利益,不得擾亂收購秩序。
三、廣大農民朋友要增強維權意識,按照“一手錢一手糧”原則售糧,做到“糧出手錢到手”,不輕信、不上當、不受騙、不參與“非法集資”。
四、對糧食收購期間未及時向售糧者支付售糧款等坑農害農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有權部門將會給予相應處罰。依據《糧食流通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規(guī)定,可以處20萬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可處20萬以上50萬以下罰款。對于情節(jié)特別嚴重的,可以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懲處。